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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支部以“三学”形式专题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

发布时间:2017-11-20 来源: 浏览:574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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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7日下午,办公室支部召开支部会以“领学、辅导学、交流学”的“三学”形式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培军同志,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梅辉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专题学习,党组成员、办公室党支部书记石思强同志主持会议,办公室支部全体党员参加了学习。

  在支部会上,各支委分别领学了习近平同志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工作报告和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党支部书记石思强同志作了《不忘初心,永跟党走》的主题辅导党课。他首先带领大家重温了入党誓词,详细阐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他说,“不忘初心,永跟党走”,具体落实到检察工作实践中就是必须坚持“七个不忘初心”:坚持不忘初心,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持不忘初心,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坚持不忘初心,就是要坚持“四个自信”,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持不忘初心,就是要坚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为“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检察力量;坚持不忘初心,就是要坚定不移高举改革开放旗帜,深化检察体制改革,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坚持不忘初心,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执法为民,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不忘初心,就是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着力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在支部会上,参会党员结合自身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效果和工作实际交流了心得体会。李培军代检察长和罗梅辉副检察长分别作了交流发言。李培军代检察长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带着问题去学,弄清“为什么学”“怎么学”“怎么做”,结合检察工作和岗位实际,找到落实十九大精神在每个工作岗位上的契合点,确保十九大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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