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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基层检察院首个依托技工学校的观护基地成立

发布时间:2018-03-23 来源: 浏览:2479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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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兴宁市委政法委《关于转发<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护苗行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引入社会力量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格局”的要求,切实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推进平安兴宁、法治兴宁建设,3月23日,我院与兴宁市技工学校举行检校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签约揭牌仪式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这标志着梅州基层检察院首个依托技工学校的观护基地正式成立。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兴宁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张海荣,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侯建筠,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顺新,兴宁市技工学校校长刘航标和梅州市检察院、兴宁市委政法委、兴宁市人社局等有关同志参加了活动。活动由张海荣副书记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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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上,在我院赖建华副检察长和刘航标校长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后,李培军、张海荣、侯建筠、李顺新等为“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揭牌。李培军检察长、赖建华副检察长代表我院向市技工学校赠送了一批法律教育书籍。此外,市技工学校聘请我院未检办负责人李林凌检察官为法治副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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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培军检察长在讲话中表示,少年强则国家强,把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是我们国家兴旺和民族崛起的保证。保护未成年人是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司法机关,应该在更大范围内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我们将以这次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揭牌为契机,紧密协作,总结经验,把观护基地打造成兴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亮点,努力开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和环境。

 刘航标校长表示,市技工学校将充分发挥观护基地教育、转化、培训的功能,创新德育管理方式,充实、丰富教育内容,建立管、防、帮、教为一体的工作机制,为未成年人观护帮教管理探索出一个检校合作的新模式,不断提高观护帮教效果。

 随后,我院未检办李林凌检察官为市技工学校师生上了一堂法治专题讲座,向学生讲解常见法律问题,以发生在身边的案件教育他们增强法律观念,遵守法律校规,做一名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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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是针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中犯罪情节较轻,没有逮捕的必要,但监护人无法履行监护义务,或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情形,在考验期实现对其监督、管理而成立的关爱教育基地,从爱国守法教育、劳动技能培训、心理干预等方面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进行全方位帮教,让涉嫌犯罪未成年人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及时纠正思想和行为偏差,促进其健康成长、顺利回归社会。根据协议,检校双方秉持平等、尊重、保密的原则,组建具有丰富教育经验、心理辅导经验的人员组成观护帮教工作小组,市技工学校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开展适合观护对象的文化课程、德育教育、心理辅导、社会实践等内容的帮教,对涉嫌犯罪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促使其真诚悔过,实现零障碍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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