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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到兴宁市调研公益诉讼工作

发布时间:2018-04-19 来源: 浏览:515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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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主任钟夏彬、法制工委主任廖海文等一行在梅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润芳等的陪同下到兴宁市调研公益诉讼工作,并在兴宁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秋宏,梅州市检察院、兴宁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委员会、法院、环保局、林业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及兴宁市检察院在家班子成员参加了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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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座谈会上,兴宁市法院、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工商质监局、环保局、林业局、住建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本单位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基本情况,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兴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向调研组汇报了该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该院共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份,其中涉环境诉前程序案件11件,涉国有财产保护案件6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督促整治污染企业5家,督促清理生产类危险废物近10吨,共挽回国家财产损失98万元,为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李培军检察长客观分析了当前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提出了今后工作打算和建议。

 调研组听取汇报后,对该市的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部门对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各部门落实检察建议行动迅速,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收效明显,走在了梅州前列。对下一步做好公益诉讼工作,调研组提出了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公益诉讼是维护公益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途径,共同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公益诉讼工作,提高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度。三要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有效提升公益诉讼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四要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沟通和协调,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渠道,解决执法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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