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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院组织观摩我院检察长出庭支持的梅州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召开公益诉讼实务研讨班

发布时间:2018-05-03 来源: 浏览:446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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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日上午,梅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兴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我院李培军检察长带队出庭公诉。庭审历时1个多小时,分为刑事和民事两部分审理。梅州市院民行科组织各基层院分管领导、民行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观摩了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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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下午,梅州市院民行科在我院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实务研讨班。研讨班首先对上述案件的庭前、庭审工作进行了点评,指出该案为梅州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树立了样本,提供了经验。研讨班传达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调研梅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了梅州市检察机关2015年7月以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各基层院分享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做法,提出了存在的困难及建议。梅州市院民行科金芃科长对各基层院的汇报进行了一一点评和答疑,并提出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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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院张润芳副检察长首先对各基层院当前开展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逐一进行了点评,提出了意见建议,并对全市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继续深化认识。善于运用传导上级检察机关、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寻找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监督的共同点,积极主动介入行政执法活动,与行政机关共同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二是提升办案成效。更加善于通过诉前程序发挥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行政执法部门探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收集等工作,建立案件线索双向交流流动机制,注重调查取证,力求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保办案效果。三是强化办案力量。探索在检察机关内部成立工作专班,或与行政部门成立联席工作小组,多动脑筋,多想办法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开展好公益诉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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