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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1-05-27 来源: 浏览:4266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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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传承红色基因 携手守护公益”专项监督工作,近日,我院召开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实做好红色资源保护工作。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负责人,兴田、福兴、大坪、水口、永和、叶塘、罗浮等镇、街主要领导以及市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参会。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梅辉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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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我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林国云以ppt的形式介绍了“传承红色基因 携手守护公益”专项监督工作进展情况,通报了兴宁市72处省级红色革命遗址现场调研情况,指出了发现的多数红色革命遗址外墙开裂、墙皮剥落、房屋漏水,部分遗址用来堆放杂物、饲养家禽、周边杂草丛生,少数遗址已坍塌或部分坍塌等日常管理、维护、修缮不当问题。各参会单位通报了红色资源保护的履职情况,分享了好的经验做法,探讨了解决当前开展红色资源保护难点问题的有效措施。

彭宙检察长指出,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是共同责任所在。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明确具体职责,落实红色资源保护管理主体责任,加快解决兴宁市红色资源保护范围确定、标识明确等问题,强化红色资源综合保护。二要加强履职协同,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红色资源、革命纪念设施以及英烈保护等无人管理的情况,监督职能部门进行履职,提升公益诉讼监督成效,同时做好对行政机关涉及红色资源保护的法律咨询、释法说理的法律支持工作。三要积极探索红色资源保护利用新途径,坚持统筹协调发展,擦亮红色品牌,将红色资源保护与红色旅游、红色教育、乡村振兴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培育和发展红色旅游新业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红色资源保护的认同感和参与度,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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