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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对我院报送的两份报告分别作出批示

发布时间:2021-08-31 来源: 浏览:1456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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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兴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建元分别在我院报送的两份报告上作出批示。

 在我院报送的《2018年以来我市交通肇事案件分析报告》上,何建元同志批示:“报告反映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提出建议对策针对强,相关部门应认真研究落实。特别在提高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源头治理、完善道路设施等方面要狠下功夫,确保交通畅顺以及人民生命安全。”

 在我院报送的《携手守护公益 传承红色基因——兴宁市红色资源保护专题调研报告》上,何建元同志批示:“检察院积极开展‘携手守护公益 传承红色基因’专项监督活动,并取得初步成效。希继续开展‘回头看’跟踪监督,促进我市红色资源保护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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