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我院干警荣获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时间:2022-03-03

  3月1日,广东省妇联举办广东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2周年座谈会,对广东省各界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我院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李林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立足岗位、奋发有为、成绩显著,被授予“广东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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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无限热爱、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严格司法,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积极践行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使命。曾获“首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能手”、广东省检察业务尖子、梅州市三八红旗手、梅州政法英模、优秀公诉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同事们评价她,“心细如针”“敢啃硬骨头”“言谈果敢”。她就是党组成员、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李林凌,一朵绽放在公诉席上的铿锵玫瑰。

坚守公平正义初心

 从检十余年来,李林凌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500余件,最多的一年办理了190余件。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中,总能看到她勇往直前的身影。近两年,她带领办案组成功办理了袁某等14人重大电信诈骗团伙犯罪案件,2起案值2000多万元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系列案以及主播诈骗、刷单诈骗等团伙犯罪案件。办案期间,她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查阅各地相关判例,收集量刑的证据、做足调查研究……最终,上述案件被告人均得到有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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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时,她以对案件办理的执着和过硬的专业素养,诉前堵死辩解点,补强证据薄弱点,多个零口供案件证据取得有效突破,指控的犯罪事实法院均予以采纳,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有效挽回了国家的经济损失。

创新打造检察品牌

 在担任未检办负责人时,李林凌始终坚持“整合资源、构建体系、以防为主、惩救结合”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思路,积极争取政法委支持,成立17家单位为成员的“护苗行动”领导小组并印发实施意见,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一站式”办案机制、未成年被告人认罪案件“圆桌审判”制度、推动全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 “护苗行动”获评2019年度梅州市“平安之乡”优秀实践创新项目,兴宁市检察院也被评为“2016-2017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维权岗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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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李林凌调整到第二检察部担任主任。面对新岗位、新任务,李林凌再次发挥创新精神,着力打造“公开听证”兴宁检察品牌,率先在梅州市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和立案监督审查公开听证工作。两年间,兴宁市检察院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坚持应听尽听原则,举行公开听证会37场,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公开听证工作获评2020年度梅州市“平安之乡”优秀实践创新项目。

刚柔并济肩担道义

 “每次穿上检察制服、佩戴庄严的检徽,我就觉得自己的身上肩负着一份使命和责任,一份用血肉之躯昭示的神圣与正义的誓言”。尽管面临家中4位老人相继患病需要照顾、长子面临高考、幼子早产体弱的压力,但李林凌总能协调处理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在单位加班加点完成工作,在家任劳任怨照顾家庭,从未因家庭事务耽误工作,从未因日常琐事与同事、家人争吵。她总是关心、爱护同事,善于调动大家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与大家互助互爱,部门凝聚力、战斗力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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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疫情刚爆发时,李林凌带领部门干警主动参与卡点值守、入户排查、防疫宣传等联防联控工作,自发捐款、捐物帮助解决防疫物资紧缺困难,还与青年干警一道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助力织密疫情防控严密防线,充分展现了检察人员的社会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