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兴宁市举行第三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暨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我院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石思强作普法履职报告并接受评议。
参与评议的还有市科工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烟草专卖局等4家单位,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为期7个月,经过社会评议、实地考察、现场评议三个阶段,由市人民政府、市人大代表、市纪委监委、市人大监司工委、律师、社会普法工作者等代表综合评议,最终,我院以91.38分的综合得分第一,被评为优秀档次。
履职报告
自“七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院严格按照兴宁市“七五”普法规划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为推进法治兴宁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强化责任落实,构建“一盘棋”普法格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谁执法谁普法”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普法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改进措施,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案部门各尽其责的普法工作格局。二是加大普法经费投入。“七五”普法期间投入193.2万元法治宣传经费。与教育等部门共建广东省第一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在兴宁技工学校、广东跃速体育有限公司分别建设未成人观护帮教基地;与罗岗等镇街共建法治广场;连续4年依托兴宁邮政公司建立“邮路”平台,专门开辟法治宣传邮路,将扫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邮路宣传方式进入全市400多村居委,进入兴宁千家万户。三是建立学法制度。建立党组中心组学法和检察干警集体学法制度,通过专题讲座、学法考试、业务竞赛等,加强检察干警学法用法能力建设和水平。
二、立足检察职能,在依法履职中普法
一是立足司法办案普法。根据案件办理流程,抓住关键环节“订单式”释法。落实案件诉前环节基本释法要求,及时告知相关诉讼参与人案件办理法定程序、办理期限等有关事项,寄送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听取意见书。注重庭中办案释法,针对性地挑选有代表性的不同案件选择案发地群众代表、国家工作人员等观摩庭审,确保“办理一案、教育一片”。二是立足社会治理普法。在将心比心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中,坚持把释法说理、矛盾化解放在首位。“七五”普法以来,共办理群众信访665件,其中检察长下沉一线亲自接访108批124人。三是立足专项行动普法。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邮路”、在全市20个镇街设置扫黑除恶宣传专栏、对看守所在押人员开展集中宣传教育、到坭陂镇举办送法下乡文艺汇演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为专项斗争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为使公益诉讼深入人心,通过摆摊设点集中宣传,安排分管领导在兴宁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专题讲授公益诉讼制度、典型案例宣传等方式,为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问需特殊群体,开展量身定制普法
一是聚焦未成年人,精准普法。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和“一镇一检察官”法治宣传活动,正副检察长均担任法治副校长,到40余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受教育人数达近万人次。联合市妇联、教育局开设“家长课堂”,引导学校将法治内容穿插到日常教学中。二是聚焦民营企业,按需普法。开展“检察官进企业”活动,深入企业走访、调研等方式,了解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特别是疫情期间,主动走访民营企业,详细讲解“四大检察”职能以及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三是聚焦代表委员,广泛普法。建立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与法治宣传主题活动结合机制“一对一”精准对接联系70名在兴梅州市人大代表,分片区深入20个镇街走访300多名广东省、兴宁市人大代表,汇报检察工作情况,提供法律服务,征集法治需求。常态化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通过走进检察机关,参加重要案件庭审、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会等检务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
四、创新普法方式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一是巩固完善传统宣传方式。结合检察宣传月、宣传周等活动,在全国“两会”、妇女节、国际禁毒日、全国宪法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深入社区、乡镇,走上大街小巷,到群众中开展法治宣传。二是精心打造线上普法平台。先后入驻微博、微信、南方+等新媒体平台,借助时事热点及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用通俗的语言进行释法说理,制作H5作品及《以法之名,护尔成长》等公益短片、微动漫、微电影,让普法实效再提升。其中,未成年人普法视频《我们希望》荣获全省首届法治文化节“我眼中的法治”优秀微视频。
今后,市检察院将以此次履职报告评议为契机,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坚决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落实普法主体责任,积极延伸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让法律深入人民群众,让法治植根百姓心田,为建设法治兴宁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