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分析研判会

时间:2019-05-28

 

5月27日,我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分析研判会。会议总结了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对当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情况特点、趋势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李培军主持会议,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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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李培军检察长就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抓紧抓实抓快涉黑恶案件的办理工作。对涉案人员多、罪名多、证据多的涉黑恶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政策的掌握要再准确,对案件事实审查、证据采信和认定要再认真,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要尽快提起公诉,对出庭预案准备要再精细,确保把案件搞细搞实搞准。同时,还要充分运用捕诉一体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财产刑量刑建议等,进一步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二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涉黑恶案件,在审查逮捕和提起公诉环节,均要对疑难复杂、有分歧或者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恶案件加强会商,共同研究案件移送、证据收集、相关法律适用等重要问题。特别是要坚持提前介入,加强对公安机关的引导侦查。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众多、证据量大、案情复杂的案件,业务部门还应当集中优势兵力提高办案效率,确保不在检察环节怠误战机。三要做好深挖“保护伞”及“打财断血”工作。要结合上级部署,按照我院《“扫黑除恶”深挖保护伞工作指引》要求,在办理涉黑恶案件时注意深挖细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同时,深化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监督,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执行案件的监督,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四要做好宣传和调研总结工作。要坚持把宣传发动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持续保持宣传热度,积极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及检察业务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做法,要加强总结提炼和推广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