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与兴宁市公安局召开刑事案件质量研判会。该市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招强,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和分管刑检部门的副检察长,公安局相关局领导以及该院刑检部门全体人员检察官,公安局刑侦、治安、法制、经侦、禁毒、部分派出所负责人等共30余人参加研判会。会议由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炎飞主持。
会上,李炎飞副检察长通报了该院第一季度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该院侦监、公诉部门负责人分别结合办案实际,对今年第一季度和去年办理的刑事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疏理,分析和研判,并提出了改进意见建议。该院具体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还通过个案剖析、类案分析,与公安机关就一些不捕案件的定性、证据、继续侦查工作等问题进行深入细致交流探讨。双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在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减少办案风险、降低案件瑕疵,有效提高案件质量等方面达成共识。
就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质量,该院李培军检察长认为,一要加强沟通,形成共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虽然分工不同,但是目标一致。要重视问题,加强沟通,密切合作,确保案件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下,把每一宗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二要提升质量,实现双赢。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将案件质量作为双方的结合点。实现双赢,要抓住证据这一核心,提高案件质量,更好地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三要严守纪律,防范风险。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一线办案人员,均要增强反腐败意识和防范风险意识,增强自律,避免不作为、乱作为。
曾招强副市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该院工作,对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工作一贯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他认为此次研判会很有意义,双方能就工作中、办案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交换意见,寻找解决问题的对策。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检双方的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学习,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市公安局要分门别类梳理、归纳研判会所提出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轮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补齐办案中的短板和不足。检察机关要加强对公安机关相关办案部门的补充侦查引导,确保更稳更准地打击犯罪。二是加强沟通联系,建立良好协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不捕案件通报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季度案件质量研判会,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进而统一执法理念和执法标准,以更好地适应执法办案形势发展需要。三是加强引导侦查,促进案件质量提升。为加大对不捕案件继续侦查的力度,公安机关专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补充侦查工作机制的意见》,促进公检双方能形成无缝对接机制;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涉黑恶及敏感热点案件,检察机关要多采取提前介入侦查的方式引导公安机关取证,从而形成侦诉合力,从源头上保证案件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