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次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

时间:2020-01-20

 

近日,我院首次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炎飞,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吴志远,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会商工作小组办公室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综合业务部负责人李煌辉主持,其组织学习了我院检委会研究通过的《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试行)》。该办法对会商机制的建立、会商原则、会商内容、会商程序、结果运用等做了具体规定。党组成员吴志远强调了及时、准确、规范录入案件信息对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的重要性。最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炎飞对会商工作小组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充分发挥好会商机制作用,以进一步提高我院业务数据分析研判工作质效,更好地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检察智慧;二是各业务部门要提高案卡填录质量,精准录入各项业务数据,确保研判数据来源准确、客观;三是要紧紧围绕业务数据反映的规律、趋势、问题等事项进行针对性研判,切实把数据用“活”,从而为检察决策和业务开展提供高质量有价值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