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机关妇女组织,推动妇女工作规范化,6月10日上午,我院召开第一届妇女委员会选举大会。会议由我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石思强主持,全体女干警参加会议。
大会听取了妇女委员会筹备工作报告,一致通过了《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妇女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并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妇女委员会的七名委员。新当选的妇女委员会委员代表还作了表态发言。
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石思强代表院党组对我院第一届妇女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并对我院妇女工作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是希望女干警自信、自强、自立,在工作中勇于担当、创先争优,在生活中培育良好家风;二是希望妇女委员会在院党组和市妇联的领导下,自我管理、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着力增强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始终保持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三是希望妇女委员会积极学习先进经验,紧密结合检察职能开展好各项妇女工作,依法保护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展现兴宁检察的良好精神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