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碗筷”开始,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20-05-07

 

为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饮食安全,近日,我院开展消毒餐具饮具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活动,联合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兴宁市卫生监督所三部门,对辖区内三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生产经营、环境卫生、消毒流程等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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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深入兴宁市洁而新餐具消毒中心和兴宁市诺盾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兴宁市绿洁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详细查看了三家服务单位的生产经营资质、台账,重点检查了生产场所环境卫生、餐具饮具清洗消毒设备和流程、成品出厂包装标识、垃圾和废水处理以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等方面情况。就此次专项监督结果来看,三家服务单位经营状况总体良好,生产车间整洁卫生,基本按照相关规定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但兴宁市洁而新餐具消毒中心和兴宁市诺盾餐具消毒配送中心存在环保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废水直排的现象,污染周边土壤和水体,破坏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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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院积极与职能部门沟通总结,及时向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早对服务单位生产废水直排行为进行整改,并完善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规范化运行的管理机制,从“碗筷”开始,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