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印记 | 闪闪发光的2024

时间:2024-12-31

日迈月征,华年肇启

转眼间

我们挥别2024

踏向2025

 

知所从来、思所将往,方明所去

回首盘点

2024年,我们步履不停

留下一行行坚实的印迹

定格回放

每一个实干笃行的瞬间

都熠熠闪光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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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兴宁市委网信办、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等13家单位联合会签《关于进一步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的实施方案》。一年来,设立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站,建设2个关爱驿站,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4场,对20个留守儿童家庭开展亲职教育、法治教育,开展临界帮教12人,网格化结对帮扶40人。

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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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印发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其中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刘某英与廖某平、廖某红等五人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入选。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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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兴宁市人民检察院诉李某违法注射假冒宫颈癌疫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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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宙作《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高票通过。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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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一年来,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原则,构建法律监督模型3个,发现监督线索178条,成案10件,移送线索3条;复用法律监督模型12个,成案14件。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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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举办“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留守儿童网格员、第十小学师生走进检察机关。一年来,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察工作各环节,走访人大代表249人,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案件听证等104次,依法公开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662条。

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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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逢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一周年,兴宁市人民检察院随机到部分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整治“回头看”。一年来,聚焦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10.4万余元,督促属地政府完善无障碍设施建设96处,向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6万元,为3名困境儿童链接社会资源发放助学金。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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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走进梅州兴宁产业园区,为园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和20多名企业代表讲授“以法治护企发展”主题法治课。一年来,精准对接企业法治需求,联合送法进企3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4件,及时调解涉企矛盾纠纷11件,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95份,促进安全生产、规范经营。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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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通报202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典型事例评选情况,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三种思维”念好“融合经” 全力打造新时代检察党建兴宁模式》获评“2024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精品事例”。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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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在省首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叶塘镇设立公益诉讼异地复绿暨法治宣传基地,凝聚生态保护共识,破解生态修复难题。一年来,聚焦绿美兴宁建设,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3人,督促复绿177亩,追索生态损害惩罚性赔偿金33万余元。

9月9日至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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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受聘法治副校长们带领法治宣讲团成员,纷纷到挂点学校讲授“开学第一课”。一年来,法治副校长、法治宣讲团成员走进37学校开展各类普法宣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15000余人,把法治教育的触角延伸到边远山区。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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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在客家围龙屋前举行公开听证会。一年来,坚持“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创新开展融合客家传统文化元素的检察听证100场,推动矛盾终结在诉前、化解在“村前屋后”,息诉率达97.53%,“围屋听证”工作做法获《检察日报》头版刊发。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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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举行第五期“童心·齐昌”家庭教育大讲堂活动,讲授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一年来,聚焦推动做实“监护+呵护”,建立家庭教育指导协作机制,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95份,两期家庭教育大讲堂引导6万多名学生、家长拉近亲子关系。

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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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举办第四期检察官故事汇活动,5个办案团队讲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一年来,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4件案事件获评梅州市级以上典型案事例,法律监督质量更具代表性。

2025年,迎面而来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将

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凝心聚力

开拓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