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2月11日在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兴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215件,入选省市级优秀、典型案事例16件,13个集体和个人获梅州市级以上荣誉,第三检察部获评全省推进基层治理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一、坚定不移护稳定促发展
坚持抓重点、优举措,主动融入大局、找准定位,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担当作为护社会安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4人、提起公诉525人。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促进矛盾化解、社会和谐。对严重犯罪始终坚持严的一手毫不放松,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犯罪43人,同比上升10.25%,层报核准追诉一件发案超30年陈年命案,让正义虽久必至。注重发挥“宽”的教育作用,综合考量犯罪情节、社会危害、认罪悔罪等,不批准逮捕214人、不起诉91人,83.92%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1.99%。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起诉职务犯罪6人,联审村“两委”干部人选等7775人,移送党员违纪违法线索19条,监督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治理。深化“化解矛盾纠纷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向属地镇街发出风险提示函14份,合力化解风险隐患7件。
积极有为促犯罪治理。向市委、市政府等呈送推进治理专题报告,主动争取支持,建立常态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市委政法委将犯罪治理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市委平安办出台全市突出犯罪治理工作方案、牵头成立跨部门治理专班,构建党委领导、各方协同的治理大格局。综合运用“犯罪热力图+调研报告+案件通报会+检察建议”模式,促进联治联防联控,构建犯罪热力图8个,形成调研报告8份,召开通报分析会10场,发出检察建议6份。联合出台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证据指引、加强打击盗窃、诈骗犯罪领域违法收购赃物行为工作规定等6项协作机制,一体提升办案和治理质效。前十犯罪受理审查起诉人数同比下降24.43%,其中交通事故亡人数同比下降23.94%,涉犯罪多发区域毅德城案件数同比下降74.1%,2项经验做法获省检察院刊发,3件案事例获评梅州市以上优秀、典型案事例。
主动善为优营商环境。持续做实依法平等保护、同责同罪同罚,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人、侵害企业权益犯罪4人。加大涉税犯罪打击力度,对一件操纵19家经营单位、价税总额2317万余元的虚开发票案提起公诉,联合敦促全额退出违法所得70多万元。加强特色产业保护,设立“兴宁单丛茶”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综合履职护航油茶产业发展做法获《检察日报》头版刊发。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针对涉企行政处罚“过罚不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治理,净化市场环境,督促列入异常经营名录29家。发挥产业园区检察服务点“法律顾问”作用,动态跟踪风险提示函落实,提供法律咨询16次,联合“送法进企”7次,介入纠纷调解16件,协同妥善调处劳资纠纷、保障600万元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二、矢志不渝解民忧护民生
坚持站稳人民立场,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助力将民生愿景绘成幸福实景。
尽心守护美好生活。守好百姓“钱袋子”,在办案中坚持应追尽追,追赃挽损近250万元。筑牢健康“安全盾”,建立执业药师人员信息共享协作机制,开展执业药师“人证分离”、违规销售隐形眼镜等医疗器械专项监督,督促整治药店17家、眼镜店13家。织密安全“防护网”,开展电力设施、燃气安全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函22份,督促排查整治安全隐患234处。守护生态“高颜值”,建立涉林案件查办协作机制,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8人,办理扬尘污染整治、建筑垃圾清理等公益诉讼案件38件,督促修复林地90余亩,用活专项资金建设6公里乡村绿道,打造林业资源综合保护新模式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典型案事例。
用心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开展“周二上门去”联系服务群众行动,落实领导包案、接访下访制度,做好中央巡视组移交信访件办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202件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常态化开展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重复信访同比下降68.8%。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常驻+随驻”工作模式,加强双向衔接联动,参与接访群众395人次、化解矛盾纠纷31件,依托综治平台多元化解刘某信访案例获省检察院刊发。加强听证员库建设管理,听证69件,既解“法结”,又化“心结”,围屋听证矛盾纠纷化解率100%。加强特定群体权益保障,对因案致困的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救助23人30万元;对权益受损但无力起诉的特殊群体,支持提起民事诉讼3件,帮助家暴受害者开启新生活、未成年被害人追索人身损害赔偿近49万元,检护民生做法获当事人肯定。
悉心呵护孩子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44人。持续做实“惩治也是挽救”,起诉未成年人犯罪45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坚持“预防就是保护”,联合分级干预罪错未成年人4889人,帮助45人回归学校、社会;以检察建议、磋商函推动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场所问题治理,督促处罚14家、建立娱乐场所未成年人保护协同共治联动机制,净化成长环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同比下降32.76%。对“失职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93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21次,以“定点+巡回”方式举办家庭教育大讲堂9场,有力督促依法带娃。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网格化帮扶21人,围屋家访25人,链接社会资源助学12人。丰富普法形式,联合下发普法视频至全市中小学,48场法治宣讲覆盖万余人。获评梅州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建设优秀单位。
三、笃行不怠促公正扬正义
坚持做优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全面履职、依法履职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刑事检察提质增效。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提前介入48件,监督立案4件、撤案10件,纠正漏捕漏诉5人,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83份,纠正侦查活动违法6件,一起诉书获全国检察机关优秀起诉书提名,出庭公诉的一故意杀人案获评梅州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庭”。依法监督和规范刑事“挂案”清理,推动清理90件,清结率93.75%,建立常态化预防清理机制。兼顾“更好”与“更快”,持续推进繁简分流,联合建立简案快办机制,简案审查起诉平均时长缩短至9.36天,一审公诉办案时长缩短26.64%。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推动剥夺政治权利工作规范化,针对监管活动、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等违法情形提出监督意见8件。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规范。审结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13件,提出纠正意见11件,采纳率100%;对3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强化释法说理、促进服判息诉。加强精准监督,督促恢复民事终结本次执行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监督虚假诉讼1件,维护司法公正。加强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规范网络司法拍卖活动、诉讼费退费工作。依托检司联动机制,联合评查行政执法案件60余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2件。推进行刑反向衔接,首创“不起诉宣告+反向衔接审查告知书”模式,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29件,行政机关已作出处罚30人、罚款60万余元;坚持一跟到底,防止当罚不罚,纠正怠于履职2件。
公益诉讼检察稳中有进。牢记“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71件,同比上升18.33%,发出检察建议15份、磋商函29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2件,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129万余元。用好“检察建议+回头看+风险提示函”闭环监督方式,破除7家单位网络招聘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积极复用“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偷逃税款”“高龄津贴资金发放”等7个法律监督模型,推动从个案办理向类案治理跃升。发挥“府检联动”优势,加强“人大+政协+检察”监督,综合运用圆桌会议、会议纪要、检察建议、磋商函等方式,推进加快合水水库水生态综合治理,用好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参与增殖放流近10万尾鱼,促进水域生态修复、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做法获《法治日报》刊发。
四、锲而不舍优管理锻队伍
坚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清单式推进“三抓”工作,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锤炼政治素质。坚持“第一议题”、集中学习日制度,用好联学体系,在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持续擦亮政治底色、筑牢忠诚之魂,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大案件17次,获批示肯定2次。坚持聚焦主题、融入日常,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动真碰硬整改问题9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履职担当强大动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教育引导、阵地管理、风险管控,践行“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更加自觉。拓展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路径,加强季度“体检”,组织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系列活动,一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品牌获评全省检察机关精品事例,4个党支部入选兴宁市首批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
精进业务能力。制定贯彻落实“三个管理”十项举措,完善办案质效定期分析研判、办案流程实时监控、“每案必检”等机制,强化涉政治安全、涉敏感对象犯罪等六类案件的审核、把关、列管,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向数字检察要战斗力,夯实数字办案思维、能力,复用法律监督模型成案16件,被最高检确定为首批智能化建设试点单位。深化落实“青蓝计划”,用活业务竞赛、刑事检察周例会、轮岗交流等载体,在实战实训实练中激发青年干警发展潜力,4人入选全省检察业务尖子及人才库,4人荣获梅州市“优秀公诉人”“优秀辩手”“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12篇论文在梅州市检察机关主题征文、实务调研中获奖,1调研课题在国家级期刊刊发。
淬炼纪律作风。聚焦常治长效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完善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任务,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承诺书制度,压力层层传导、责任环环相扣。紧盯重点环节修订岗位风险防控指引,常态化开展督查督办、警示教育、谈心谈话,严格“八小时外”管理,精准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干警主动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86件。持续健全慰问探望、“双重生日”等检察人员关爱引导机制,开展“季度之星”“模范办案团队”评选,完善考核正负面清单,突出实绩实效晋升职务职级6人,激活干事创业“一池春水”。持续推进文化润检、文化强检,“兴枫景”文化品牌获评梅州市基层检察院建设“一院一品”优秀品牌。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不断增强“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和法治自觉,主动推进检察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衔接。认真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高质量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反馈意见、政协委员提案,有力促进工作开展。加强常态联络,每月短信通报检察主要业务情况,走访听取意见建议230人次,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74次。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常态化邀请律师参与公开听证、矛盾化解等工作,接受阅卷申请179次、案件信息查询400余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回应网民留言,组织驾校学员、师生代表等观摩庭审6次,公开发布案件信息321条,检察新媒体发布原创推文123篇次,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刊发宣传报道43次。
我们深知,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市政府、政协、监委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2026年工作安排
展望前路,使命催征。党中央首次将“强化检察监督,加强公益诉讼”写入五年规划建议,赋予我们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与责任担当。昂首迈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创新发展的新征程,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体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接续奋斗中谱写支撑和服务兴宁现代化建设的检察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