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锅气” 更要燃气安全

时间:2026-03-12

“这小型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现在是我们店里的‘安全侠’,我们煮饭做菜更放心了。”在我院“回头看”现场,一餐饮经营店老板对着店内新安装的设备说道。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用于检测可燃气体泄漏的安全设备,当燃气泄漏浓度达到预设阈值时,报警装置会触发声光报警,并通过联动装置自动关闭燃气阀门,从而有效预防火灾、爆炸或中毒事故,是保证城市安全生产运行的一道重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餐饮、酒店等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20259月,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部分餐饮店疑似未正确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为全面筛查全市情况,我院主动复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全生产类案监督模型”,向职能部门调取辖区内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情况、餐饮服务者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数据,通过对数据进行筛选、碰撞、比对,排查出有9家餐饮店未安装或未正确使用可燃气体报警器,遂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随后,检察官深入走访调研,仔细查看报警装置安装位置的规范性与运行状态,严格审查产品合格证明及鉴定有效期,详细询问餐饮工作人员对燃气泄漏等应急处置的掌握情况,对安全隐患进行全方位“体检”。

“正确安装和使用可燃性气体报警装置不仅是法律的强制规定,更是对生产经营企业人身财产安全的保障,对人民群众的负责。”结合走访情况,我院向监管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督促餐饮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对于逾期未改正的依法查处,防患于未“燃”。

收到检察建议后,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全市燃气排查整治工作,及时督促上述9家餐饮店完成整改,并协同各职能单位成立督查小组,对20个镇(街道)进行督查,随机抽查餐饮场所等58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01项。同时,积极争取专项资金,通过更换老化橡胶燃气软管、安装熄火保护装置以及加装燃气报警器、切断阀、自闭阀等,稳步推进老旧小区以及通气时间较长、存在一定隐患的用户燃气户内设施改造,护好燃气安全“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