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共建帮扶机制,为特殊群体铺就“回归路”

时间:2026-07-24

为深化犯罪源头治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7月20日,我院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签《关于组织兴宁市罪错未成年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创新构建“精准摸排—定向培训—考核发证”的闭环帮扶机制,合力助推三类特殊群体顺利回归社会。

《实施意见》立足精准筛查,明确公安、检察机关分别负责摸排“黄”“红”级罪错未成年人,司法局负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对象的摸底调查,重点聚焦无业、低技能、无收入、低收入等就业困难群体,同步宣讲省市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等,摸清底数和意向,做到“不漏一人”;立足供需对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摸排出的就业需求,“量体裁衣”推荐匹配度高的培训机构,通过“集中+插班”双轨模式灵活施训,涵盖理论讲授、实操训练等多维教学场景,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实施意见》突出规范管理,要求培训机构严格管理和考核,实行参训人员签到制,参训总学时不足90%的不得安排结业考核;建立“一班一档”制度,纸质与电子档案分别留存不少于3年和5年,确保培训过程与考核结果可追溯、可倒查;压实保密责任,严格落实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切实保障三类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同时,《实施意见》明确建立联席会议与信息共享机制,四方联动加强监管,形成合力。

下来,我院将持续联合各职能部门,健全技能培训、就业引导和跟踪回访长效机制,切实把“授人以渔”的暖心举措转化为预防再犯罪的治理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