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网站!

网站首页 / 兴检动态 / 兴检动态

“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模式下 对逮捕案件证据的审查与把握 ——我院举办检察业务知识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18-11-01 来源: 浏览:3652 次
【字体大小:

 

为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升干警对审查逮捕阶段事实和证据的把握能力,结合我院干警综合素能培育工作方案和兴趣小组“五个一”活动要求,10月26日,我院侦查监督科科长黄力东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为全院干警讲授“‘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模式下对逮捕案件证据的审查与把握”。我院在家班子及全院干警聆听了讲座。

IMG_8385.JPG

在讲座上,黄力东科长从“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内涵着手,深入浅出讲解庭审实质化对审查逮捕工作的影响以及逮捕、起诉和定罪量刑阶段对证据的不同要求,同时结合其工作经验,通过翔实的案例,从常见的瑕疵证据、证据的审查判断、逮捕案件审查证据方式等方面,进一步详细阐释审查逮捕阶段对证据的要求及审查判断证据应该把握的原则、方法和要素。整场讲座内容详实,生动易懂,既结合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又紧扣审查逮捕工作的职能,既有指导性强的专题知识介绍又有实用性强的经验总结。

IMG_8358.JPG

干警们纷纷表示,通过聆听本次讲座,进一步丰富了业务知识,对“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模式下的逮捕案件证据审查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严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底线意识,切实履行好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