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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专题学习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发布时间:2018-11-01 来源: 浏览:353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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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我院召开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炎飞同志主持会议,全体联席会议成员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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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我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石思强同志重点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强调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宣读了我院意识形态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要求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各自作用。

李炎飞副检察长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真研读把握中央、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和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共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要点(2018年—2020年)》等文件的有关要求;二是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为科室学习、党支部学习的日常学习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各部门工作综合考评范畴和党内组织生活;三是要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学习教育,增强检察人员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筑牢检察人员听党指挥、维护核心的思想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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