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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名护“苗”成长

发布时间:2022-10-18 来源: 浏览:181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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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5月,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站位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坚持以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核心,依法能动履职,努力打造“护苗行动”工作品牌,让“祖国的明天”更加健康、快乐成长。品牌获评2019年度梅州市“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优秀等次。

 聚力做优“司法保护”,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织密刑事检察网,坚持依法惩治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在梅州率先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考察、发出首份《督促监护令》,创新不捕不诉训诫,因人施策加强涉罪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落实双向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手软”,开辟未成年被害人刑事救助绿色通道,建立“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最大限度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回应群众关心关注,延伸民行和公益诉讼检察网,办理首例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同时综合救助让被害婴儿的抚育、照料更有保障;开展受教育权保障专项监督,推动设立专门学校就读经费;督促开展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违法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和教育培训机构不规范等问题专项整治,均得到积极回应、有效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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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力做实“全面保护”,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多元社会支持体系。注重推动构建以检察机关为纽带、多方力量共建共治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共同体,联合多部门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关爱支持体系,建立未成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家庭教育指导等协作机制,监督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开展预防性侵、校园欺凌等专项检查,推动入职查询和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持之以恒抓好“一号检察建议”。充分挖掘和借助社会力量,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全社会延伸和辐射,建立梅州首个检校、检企观护帮教基地,为涉罪未羁押未成年人提供继续接受教育和技能培训机会;联合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开展志愿活动连心工程,与团市委建立协作机制,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提供帮扶、心理教育等检察关爱服务产品;引入社工专业力量,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社会调查、考察帮教、教育矫治等工作,最大限度助推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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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力做好“综合保护”,用心用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率先在梅州地区开展“法治进幼儿园”活动,开设学生、家长、教师、社会、网络普法“五大课堂”,成立法治宣讲团,实施“法治进校园”拓展升级工程,正副检察长均担任法治副校长,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普法阵地从“校园”延伸到“社区”“乡村”“工厂”。推进法治教育线上工程,自创音频普法栏目“「未」来说”,推出法治副校长“云课堂”,加强“指尖”普法宣传,扩大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覆盖面。联合建立梅州市首个“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启“沉浸式”法治体验,增强法治活动实践性趣味性。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较多的四个乡镇专门设立检察关爱室,打造法治长廊,坚持打击犯罪与关爱救助并行、预防与教育同步,标本兼治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以点带面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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