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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联合8家单位会签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3-02-23 来源: 浏览:628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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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1日,我院与法院、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民政局、妇联、残联等8家单位会签《关于加强新时代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群团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强和规范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推动形成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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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仪式上,我院向各协作单位阐释了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支持起诉的法律依据和重要意义,各协作单位则结合自身职责范围就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存在问题以及《意见》的具体实施进行了交流发言。

 《意见》指出,各协作单位应当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和工作协作,通过支持起诉、法律援助、行政调解等方式,共同维护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农民工、困难职工、家庭经济困难户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应当坚持有限介入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处分权,把握支持起诉案件的正当性和必要性,尊重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同时,《意见》还对民事支持起诉的民事主体、受案范围、工作程序、各协作单位职责分工以及线索移送机制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要求,各协作单位要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情况,共享信息资源、相互反馈问题、开展业务探讨、提出改进建议;要确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共享、沟通协调、重大案事件通报等具体事务性工作,保障支持起诉工作衔接机制顺畅运行。人民检察院在支持起诉工作中发现社会治理存在监管漏洞的,应当通过检察建议、专题报告、情况通报等方式,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履职尽责,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下一步,我院将以《意见》签订为契机,不断加强与各协作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推进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稳步向前,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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