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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犯罪嫌疑人李雅娟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1 来源: 浏览:59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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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李雅娟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已由广东省兴宁市公安局于2023年6月1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因本案被害人人数众多,且部分被害人因客观原因无法送达本法律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向被害人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兴宁市人民检察院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本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享有向本院表述自己意见的权利。

 联系电话:0753-3682836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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