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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向“甩手”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发布时间:2024-01-03 来源: 浏览:625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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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要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近日,我院依法向“甩手”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4份,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这也是自新修订的《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施行以来,我院首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

 

 在调研留守儿童分类关爱保护工作中,我院发现,不少留守儿童因家庭教育和监护不当导致认识和行为偏差,出现逃学、沉迷网络、打架斗殴等不良恶习。2023年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0件70人,其中留守儿童(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务工)涉案32人。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干预,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提升家庭教育能力,有效阻断留守儿童由临界滑向犯罪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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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我院结合部分中小学留守儿童摸排情况,全面梳理分析留守儿童以及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分门别类、对症施策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为家长如何正确有效开展家庭教育、营造良好家庭氛围、预防和纠正留守儿童不良行为“划出重点”。

 

 针对长期在外务工的父母,指导加强亲情关爱,改善沟通方式方法,保证沟通频率、时长,同时加强与实际监护人、老师的联系,密切关注孩子学习、生活和身心变化情况,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针对离异父母,指导相互配合、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保证对子女有充足的照顾、教育时间,不能因离异、感情矛盾等拒绝或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甚至阻碍对方行使监护权、探望权。针对孩子有不良行为的家长,指导调整工作、生活重心,树立积极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及时纠正孩子认知错误、行为偏差,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法治意识。

 

 为切实督促监护人履职尽责,我院还联合公安、妇联等职能部门对部分监护人开展面对面指导,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开展训诫,并组建由检察机关牵头,法院、公安、司法、教育、妇联等部门共同参与的网格员队伍,持续开展跟踪帮教,做好临界留守儿童的教育、挽救工作。

 

 下来,我院将持续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督促、引导监护人转变教育方式、改善亲子关系,重塑家庭支持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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