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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丨兴宁市检察院将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2024-03-06 来源: 浏览:162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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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周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听证会地点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听证员、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旁听人员等。

 

四、旁听人员报名条件、方法以及有关权利义务

  1. 报名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报名方法:请于2024年3月8日上午11时前通过电话预约申请(联系电话:0753-3682836),并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工作单位等有效信息。旁听席位有限,人数届满后将不接受申请,请予以理解。
  3. 有关权利义务:旁听人员在听证会上只能列席旁听。

 

五、注意事项

  1. 参会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听证会场纪律和听证规则,服从主持人的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2. 参会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提前10分钟进场,并全程佩戴口罩。未携带相关身份证明的,不得进场。

 

特此公告。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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