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听证公告
为充分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周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上午10:00。
二、听证会地点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二楼听证室。
三、参会人员
检察办案人员、听证员、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旁听人员等。
四、旁听人员报名条件、方法以及有关权利义务
五、注意事项
特此公告。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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