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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执行能力”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时间:2017-03-24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53

  为进一步落实梅州市院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执行能力”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教育实践活动,实现机关作风转变,切实增强执行能力,促进检察工作发展,3月24日上午,我院召开“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执行能力”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我院党组书记、钟兴周检察长作动员部署讲话,李炎飞副检察长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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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再次学习了全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传达了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暨“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执行能力”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精神。李炎飞副检察长宣读了我院关于成立“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执行能力”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和 “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执行能力”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钟兴周检察长强调,全院干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饱满的精神状态、务实的工作作风,迅速行动起来,积极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去,以作风的大转变推动工作能力的大提高,为全面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提供坚实的作风保障。一是思想上要重视,深刻认识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执行能力”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增强执行能力和主动作为能力,提升各项检察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好大局中心工作和落实好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二是措施上要创新,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其他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要精心组织,将教育实践活动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五五四”党建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使存在的作风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是组织上要得力,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每个环节落到实处。要明确责任担当,领导示范;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立查立改。四是成效上要明显,以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推动检察事业的新发展。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融合和渗透到做好各项经常性工作中,在思想认识上有新提高,纪律作风上有新转变,在解决问题的能力上有新突破,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