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是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八个基层院之一,自1978年7月恢复设置,全院共设置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政治部(机关党委)、检务保障部等8个部、室及1个正股级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2个派驻乡镇检察室。目前全院实有人数76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68人,事业编人员8人。领导班子6人: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石思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林凌;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文峻;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晓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