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召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由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炎飞主持,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会。
会上,我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石思强同志传达学习了《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问责办法(试行)》,要求各部门在新的一年里,严格按照《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要点(2018-2020)》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同志就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二要加强引领,带好身边人,管好身边事。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局出发,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引领作用,按照工作要求和分工任务,切实把意识形态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三要加强监控,严防网络舆情事件发生。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切实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提高网络舆情应对水平,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