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我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彭宙同志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及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我院全体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石思强原文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重点学习了郭声琨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张军检察长在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彭宙强调,全体干警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郭声琨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张军检察长在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高检院的部署要求上来,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兴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工贸新城、智慧兴宁”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结合兴宁检察工作实际,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彭宙部署了七个贯彻落实意见。一是通过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集中研讨、条线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引导检察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二是坚持以“补短板、强基础、解难题”为主线,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兴宁检察工作干在实处、争创一流;三是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力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积极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发展工作,更加重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更有力服务保障兴宁苏区高质量发展;五是坚持以贯彻落实“民法典”为契机,全面推动“四大检察”提质增效;六是进一步对标对表推进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强基固本夯实发展基础;七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贯彻始终,抓牢抓实“三个规定”,打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