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宁市政法领导干部政治轮训班安排,12月15日,兴宁市检察院组织参训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集中研讨。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主持研讨会。
研讨会上,参训干警结合三天的培训和自学内容,就如何转化学习成果,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进行研讨交流。干警认为,本次培训主题鲜明、内容充实、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收获很大。今后将更加坚定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在具体检察工作中,更加自觉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发展大局,继续发扬检察人忠诚担当、创新实干的优良作风,把“一切为了人民”作为检察履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彭宙检察长在小结时强调,要对标对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清醒认识并下大气力解决好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的发展不平衡、检察理念更新和监督刚性不足等短板。一是进一步学思践悟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梅州市、兴宁市党代会精神,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指导检察工作,统筹安排、相互融合、协调共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三是主动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促进新时代检察理念入心入脑,用理念更新引领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四是注重培养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中提升工作能力。五是把办案与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开阔检察视野、拓宽检察监督辐射面,把检察建议在社会综合治理方面的作用发挥到实处。六是抓紧抓实检察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监督水平,促进能力提升,形成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