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梅州市妇联召开梅州市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12周年会议,公布了梅州市妇联选树的2021年度各类典型。其中,我院第一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荣获梅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下称未检办)是一支专门负责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和开展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的队伍,现有干警4名,均为女性干警。负责人李红琼曾荣获“全省未检业务竞赛能手”称号,撰写的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调研论文荣获第十五届广东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年会征文三等奖。这支队伍始终把维护未成年人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放在第一位,她们用青春守护理想,用热血守护信念,是当之无愧的未成年人守护者。
立足办案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未检办始终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2021年批准逮捕45人、起诉73人;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34人、不起诉6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精准帮教52人次,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善用兴宁市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提前介入4件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避免因多次询问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心理伤害。
“有一次去一起强奸案的被害人家中,发现被害人跟着母亲蜗居在一间破旧凌乱的房间里,仅靠母亲起早贪黑赚来的1500元工资生活,当时挤坐在床边塑料椅上看着母女俩真的很难受。”李红琼说。为此,她们第一时间将被害人的家庭情况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告知被害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权利及流程,最终成功帮助被害人申请了三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这对母女缓解了家庭生活困难。除此之外,未检办还在梅州市检察机关中率先向监护缺位的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父母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同时联合兴宁市妇联、社工机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筑牢家庭保护防线。2021年8月至今,已发出《督促监护令》16份。
发挥职能积极构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
还有一次,李红琼带领未检办干警走访一宗交通肇事案件涉案未成年人,发现涉案未成年人父亲因病去世,母亲因重度风湿导致一级残疾,还有一个在读初一的弟弟,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因此,她们在积极做好案件调解工作的同时,及时联合兴宁市妇联、民政局,共同走访、调查、核实,积极提供资料,为涉案未成年人的弟弟办理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并为其重残母亲和在学弟弟申请了2万元的司法救助。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为认真贯彻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未检办在去年开展了“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用司法保护协同做实全社会共同保护。联合兴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局,对兴宁城区中小学附近的商铺、超市进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加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宣传工作以及查处力度;联合兴宁市公安局、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城区、福兴辖区的部分培训、托管机构开展突击检查,要求经营者务必依法依规经营,落实好各项制度;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梅州日报社开展“十点查餐厅”活动,走进齐昌幼儿园和齐昌中学食堂开展实地监督检查,跟进落实整改,保障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联合团市委走进合水镇村,开展“团暖童心,爱心汇聚小鸟巢”帮扶救助活动,开办防性侵自护教育小课堂;联合阳光社工机构,为福兴街道办事处黄畿社区及福利院的学生带去“法护七彩假期”课程。
赓续前行用心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
“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能力,要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于这种考虑,未检办聚焦校园安全,加强分类施教,通过开展12场次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等活动,受教育人数达6600余人,实现了法律宣传精准滴灌。深入兴宁市齐昌中学、沐彬中学、胜青中学等8所学校开展法治宣讲,发放宣传资料990余册,为18间中小学校送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传展板。2021年6月1日,恰逢“两法”正式施行和儿童节,未检办干警走进宁江新城社区,带去精彩的主题法治课、优秀未检微电影和动漫普法宣传片,耐心、细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到家长和孩子们的一致好评。利用好兴宁市未检公众号,跟踪时事热点,持续更新自创音频普法栏目“「未」来说”,用音频和推文形式开展双重普法,为关注公众号的人群提供最新资讯。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护网’会越织越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我们永远在路上。”李红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