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我院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以及全省、梅州、兴宁市干部大会和上级检察机关有关党组(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历史性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指明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前进方向。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主题鲜明、重点突出、举措务实可行,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找实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要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新成就,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更加深入理解“两个确立”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坚决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会议强调,要着眼改革全局,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开拓思路、创新办法,细化实化检察履职举措,精准服务保障改革任务落实。要深化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权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企案件。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心用情办好关乎人心向背的民生案件,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健全完善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执法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健全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机制,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持续锻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推进,精心组织好学习研讨、专题辅导、调查研究、宣传宣讲等工作,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确保全会精神深入人心、落地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以上率下、示范带头,将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每一名干警。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做好下半年工作结合起来,与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取得更大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