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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首个公益诉讼异地复绿暨法治宣传基地揭牌
发布时间:2024-08-2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48

823日,院公益诉讼异地复绿暨法治宣传基地揭牌仪式在叶塘镇彭陂村举行。梅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志为基地揭牌。兴宁市领导黄志勇、刘瑞灵、陈君溢,相关部门、叶塘镇党委政府、彭陂村负责同志及检察机关有关同志参加活动。活动由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彭宙主持。

公益诉讼异地复绿暨法治宣传基地立足当地自然禀赋,依托彭陂村“一河两岸”4公里的生态岸线,创新打造集生态修复、绿美乡村、诉源治理、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行政+司法”联动共建生态修复模式,旨在破解公益诉讼案件生态修复难题,推动检察机关法治教育向社会延伸,更好地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秉持“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多元化协作”建设理念,基地整体划分为案件补植区和生态倡导区。

市政府副市长陈君溢在致辞中指出,建设公益诉讼异地复绿暨法治宣传基地,是兴宁市以法治之力助推绿美兴宁生态建设和“百千万工程”的积极探索,也是全面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具体举措,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责任担当,必将成为兴宁市展示生态保护成果、宣传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他强调,兴宁市检察院要持续探索涉林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新模式、新方法,督促做好生态修复工作,保障生态修复效果,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叶塘镇要认真管理维护好公益诉讼异地复绿暨法治宣传基地,配合发挥好基地的教育、警示、预防作用,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地见效。全市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持续深化执法司法协作,推动形成多方参与、合作共治的良好局面,为兴宁百姓持续守护好公共利益。

对生态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我院将以公益诉讼异地复绿暨法治宣传基地揭牌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以协同履职为共赢,以修复治理为根本,以促进发展为导向,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聚力守护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为兴宁全力当好梅州“百千万工程”主力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兴宁实践提供更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