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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军检察长列席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发布时间:2019-01-0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00

    为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12月27日,我院李培军检察长依法列席兴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并发表意见。会议由兴宁市人民法院院长陈声欢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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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审判委员会就曾某某诈骗案进行了讨论,会上,李培军检察长在认真听取承办法官的汇报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的意见后,针对本案中存在争议的、影响诈骗数额认定的部分行为定性及证据采纳问题,充分发表了检察监督意见。

    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相互制约的重要实践,对审判工作既是监督更是支持。今后,我院将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推动检察长列席审委员会会议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同时,依托检察长列席审委员会会议这一平台,加强法检两院的沟通交流,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推动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良性发展,为法治兴宁发挥更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