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人民检察院对我们的关心和爱护,这2万元的救助金对我们来说是最大的帮助!”近日,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刘某平的妻子将一面“情系百姓办实事 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我院罗梅辉副检察长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15年3月,刘某平的儿子乘坐无牌二轮摩托车与相对方向的无牌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致摩托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受伤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法院审理判决,摩托车驾驶人的监护人、货车车主及货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由于赔偿人一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再加上生活困难,刘某平遂向我院申请民事执行监督。
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在接访当事人时了解到,刘某平平时靠打工维持生计,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其妻在家照顾三个读书的子女和年迈多病的父母,生活比较艰辛。刘某平的妻子谈到自己的儿子时说道:“我儿子那么小还在读书就出了交通事故,走了那么长时间了,我还是经常想到他”,边说边低头擦拭眼泪,悲戚之容让人心头一紧。
此情此景,实令人揪心,更令人关切。接访干警认为,当事人可以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于是积极向刘某平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主动告知其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以及申请所需材料。在干警的帮助引导下,刘某平向我院递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随后,办案干警前往刘某平家中调查核实,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经济来源、存在困难以及赔偿情况等。经审查决定,给予刘某平2万元的国家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生活困难,于是就出现了开头这一感人的一幕。
下一步,我院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检察工作的司法温暖;建立健全各内设机构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机制,发现线索及时移送第三检察部,进一步形成全院“一盘棋”的司法救助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