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为是个乐于帮助老人的“好心人”,没想到是个“贼古佬”。经我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伟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简要案情
刘某伟无意中得知,ATM机在未退出操作界面的情况下,无需存折只需再次输入密码便可继续取款,便起了贼心。他多次到银行ATM机,特意排在老年人身后,主动帮助对ATM机操作不熟练的老人取款或伺机偷看密码,在老人忘点“退出”键离开,系统未退出交易时,紧接着输入密码进行取款,以此如法炮制,先后盗取5名老人钱财共计11300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刘某伟以非法占用为目的,多次秘密盗窃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刘某伟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损失,遂提出上述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检察官提醒
使用ATM机取款时,一定要注意遮挡密码,及时将银行卡、存折取回,确认退出系统后再离开,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如发现ATM机有银行卡、存折未取出或者系统未退出的情况,及时告知银行工作人员或拨打110报警,切莫因一时贪念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