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我院坚持人民至上,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司法救助解民忧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钟某飞未得到有效赔偿,可能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向第三检察部移交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第三检察部收到案件线索后,主动与钟某飞取得联系,经初步审查认为其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条件,遂引导其依法提交申请。
经调查核实,申请人钟某飞今年69岁,在家务农维持生计,此次受伤已花费医药费等2万多元,犯罪嫌疑人支付3000多元的医疗费后再无任何赔偿。钟某飞因身体未完全恢复丧失劳动能力,其妻子于今年1月病故,务工的子女均无力承担其后续的治疗护理费用,造成生活困难,确有救助必要,遂依法及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0.7万元,助其缓解燃眉之急。
今年来,我院秉持“应救尽救”原则,不断强化对涉案困难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4件5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5.3万元,其中涉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22件。
诉前联调化矛盾
“感谢你们帮我们处理好这件事情,我们也相信检察机关一定会公平公正办案。”近日,我院进驻永和镇综治中心工作组联合宁中法庭和该镇综治中心、司法所、村委等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
罗某甲、罗某乙两家长期因一块约20平方米的土地存在争议,在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形下,双方矛盾升级,引起肢体冲突,罗某甲及其儿子将罗某乙打致轻伤二级,后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
进驻工作组接到镇综治中心移送线索后,第一时间介入,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获悉双方家属均有调解意愿,但因赔偿金额始终僵持不下,进驻工作组遂从法理情角度释法说理,明确告知认罪悔罪、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对犯罪嫌疑人刑事处罚结果的影响,并根据被害人的实际损失客观分析合理的赔偿金额,同时综合考量为双方土地纠纷提供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最终,在各方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犯罪嫌疑人家属一次性赔偿被害人,被害人及其家属对罗某甲一方的故意伤害行为予以谅解,争议土地也一并妥善解决。
今年6月以来,我院深化落实“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借助综治中心阵地力量,截至目前,联合化解矛盾纠纷15件。
走访关爱暖童心
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检察干警联合华侨中学、第十小学,走访慰问29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赠送法治礼品。
活动中,检察干警在老师的陪同下,与留守儿童及其家长面对面沟通交谈,深入了解每个家庭的生活、监护、家庭教育以及孩子的身心、学习、行为等情况,询问困境儿童家庭的各项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讲解预防校园欺凌、性侵害等自我保护相关知识。
检察干警还与家长宣传讲解《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交流家庭教育方式方法,解答家庭教育中遇到的困惑,提醒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职责,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及时发现孩子的心理、身体、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变化,并及时进行疏导、纠正。
今年来,我院持续加大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力度,走进全市43个小学教学点为2282名学生讲授法治课,走访慰问42名留守儿童、困境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