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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 | “低买高卖”轻松赚巨额?轻信就被骗!
发布时间:2023-07-1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09

 

 生活中常有捏造事实,向亲朋好友借钱的,虚构有内部渠道、“零风险”赚巨额等诱骗钱财的亦不少。经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年,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发还给被害人。

 罗某因月收入无法偿还信用卡、网贷等贷款,遂虚构自己有低买高卖手机、酒、金条的渠道,能赚取高额差价,骗取同事、亲戚、朋友等参与投资。为增加可信度,罗某在网上以正常价格网购手机、假金条等,谎称是其低价购买的。罗某在收到被害人投资款后,按照约定时间,将所谓差价利润返回被害人,引诱被害人一步步加大投资。不到两年的时间,罗某共接收投资款近五百万元,扣除返还被害人的利润外,共骗得两百多万元,用于偿还贷款、购房、买车和日常挥霍。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综合罗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悔罪表现等,遂依法提出上述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

 “理财投资要谨慎,不要轻信所谓‘捷径’能轻松获取高额利润。”检察官在此温馨提醒广大群众,所谓内幕和渠道,背后往往是“鱼钩”和“陷阱”,摒弃“一夜暴富”心理,提高警惕、防止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