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近日,我院召开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兴宁市副市长练胜红,市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全市部分中小学、幼儿园代表,我院在家班子成员以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负责人等共2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炎飞主持。
座谈会上,我院未检办负责人通报了近年来办理的性侵害和校园欺凌案件基本情况、主要特点,教育局代表、学校代表对当前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的情况、目前工作存在问题进行了发言。
李培军检察长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重要性;要明确检察机关、教育局、学校的监督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要结合我市实际,将“未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对教职工队伍管理不严格,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方面的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到位。
练胜红副市长肯定了此次座谈会,对我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做法给予了很高评价。就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和广东省教育厅《通知》,他强调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紧紧围绕强化思想认识、强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追责三大方面,抓住教育引导、健全制度、责任落实、监管工作四个重点,切实做到引导有效、制度健全、设备完善、落实责任、监管有力、联动保障、追责严格,为我市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学校共同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