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兴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培军再次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兴宁市齐昌中学,以“从遵守校规做起,做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为主题为该校高一年级新生生动讲授开学第一课。
法治课上,李培军检察长以如何实现人生目标、人生理想为引子,生动形象讲解了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规定,同时,引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入浅出阐述了宪法的重要意义、宪法与法律、校规的关系,提醒青少年学生要从遵守校规做起,共同守护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结合青少年学生成长时期的生理特点和心理特点,李培军检察长借助学生们熟悉的网络图片讲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般类型、典型特征、严重后果等,警醒学生要遵纪守法、慎重交友,并希望学生们加强自我管理,学会自律;明确行为界限,懂得尊重;学会承担责任,勇于担当。
检察长以法治副校长身份走进校园,讲授法治课,是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全方位司法保护工作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兴宁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检察官将陆续走进兴宁各镇(街)中小学和中职院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