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践行护航绿水青山的公益诉讼使命,适逢植树季节,兴宁市检察院干警奔忙于学校和山间,在孩子们心中种下法治和爱护环境的种子……
3月17日,检察干警走进叶塘胜青中学,为初一的同学们上了一堂“追梦青春,与法同行”的法治课,围绕“环境和我有关系吗?”“这是爱情还是性侵害?”“刑法、民法的责任年龄有区别吗?”三个问题,讲授了人类对环境的伤害、环境对人类的影响、森林防火的重要性、植树造林的意义、青春期的心理、恋爱中容易受到性侵害的情形、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后的诉讼时效、刑法与民法中关于责任年龄的规定等问题,在同学们心间种下了爱护环境、珍惜青春、知法守法的种子。
同日,兴宁市检察院联合叶塘镇政府带领胜青中学部分学生一同前往叶塘镇龙腾旅游生态园开展“绿化环境,美化人生”义务植树活动。在被火烧过的山头上,大家撸起袖子,手持锄头、铁铲一起挖坑、扶苗、培土、浇水,每一道工序都做得认真仔细、配合默契,忙得不亦乐乎。经过半天的努力,同学们都满头大汗,望着一棵棵新栽种树苗迎风飘扬,同学们眼中闪烁着劳动过后的欣喜和快乐,纷纷表示为复绿工作尽了自己的一份力量觉得很有意义,下次有机会还要参加。
3月18日,检察干警来到挂点联系村罗岗镇官庄村,跟官庄小学五、六年级同学一同前往旗岭寨义务植树。步行途中,干警们以问答形式向同学们普及了国际植树节的规定、我国植树节的由来、义务植树的意义,一路欢声笑语。植树现场,同学们小小的身躯中却有大大的能力,不仅快速地爬上了山头,还快速地投入到种树活动中,挥锄动镐、扶苗填土、踏土压实、浇灌树苗,大家齐心协力短时间内就将划定区域内的李树、桃树种好了,同学们纷纷表示很开心可以参与这样的户外活动。
孟春之月,盛德在木。不仅在课堂上讲授绿水青山的可贵,还将学生们带进山间一起植树,可以让他们直观体验人与环境的关系,可以更好地把绿色的种子种在“未”的心田。接下来,检察机关将继续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司法担当,种下一棵树,种下一份希望;种下一颗法治的种子,种下一份未来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