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我市第四季度市政府学法会议上,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赖建华应邀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解读。
会上,赖建华副检察长结合近年我院办理的案件,从未成年人犯罪一般预防、临界预防和再犯预防三级预防理论出发,围绕预防犯罪的教育、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对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以及对重新犯罪的预防等四个方面,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行了全面解读,重点对立法亮点、各方职责进行阐释,为职能部门进一步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供了明确方向。
预防“熊孩子”,没有旁观者。下一步,我院将加强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的协作配合,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切实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