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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家长一起管 家庭教育指导唤醒“沉睡”监护人
发布时间:2022-03-1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05

 

 

 近日,我院在办理一起抢劫案件中发现,多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皆因辍学、失学、家庭监护不力以及人际交往未得到正确引导等原因,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院检察官决定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关键点,采取“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模式,让督促干预与引导教育并行,推动解决家庭监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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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召集四名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庭开展不捕训诫,结合案件开展释法说理,深刻剖析涉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说明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原因以及取保候审期间应遵守的相关规定等,告诫其在以后的生活中要遵纪守法,严格约束和要求自己。

 同时,根据四个家庭各自存在的监护问题,对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父母履行监护教育职责。为促进未成年人的家庭改善不健康的互动模式,检察官邀请具有丰富家庭教育指导经验的社工机构参与帮教,围绕强化监护责任意识、情感关系处理和家庭关系改善、提升监护能力三大目标,为四个家庭定制“一对一”个性化精准指导课程体系,并明确具体时间、时长、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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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帮助迷途未成年人回归正途,持续进行帮教,我院借助专业家庭教育指导社工力量,为包括上述四个家庭在内的所有持续跟进考察的全部帮教对象上了一堂团体家庭教育指导课,为家长和孩子补上缺失的“家庭教育课”。专业社工从转变沟通方式、改善家庭氛围、提升家庭教育技巧等方面进行指导,引导监护人反思自身的教育方式,重视家庭教育,学会因材施教,正确处理亲子关系,重塑温暖、健康、快乐的家庭环境。课程结束后,监护人之间进行了交流,谈了自己的感想,纷纷表示将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与孩子共同成长,尽快引领孩子走回正轨。检察官还给所有家庭送上《家庭教育促进法》,要求家长们树立“依法带娃”“科学育娃”意识。

 2022年1月1日起,家庭教育促进法已正式开始施行,标志着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构建了家庭、国家支持、社会协同的家庭教育体系,对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的职责作用作出了明确规定。早在去年7月,我院就牵头市妇联、关工委会签《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建立健全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强化家庭教育责任,引导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改善家庭教育方式。同年8月,我院发出梅州市检察机关首份督促监护令,督促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履行监护教育职责,至目前,已发出督促监护令16份。

 下来,我院将立足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融入涉案未成年人帮教,与相关部门强化协作配合、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着力落实好家庭教育促进法,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切实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全面综合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