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阳光检务 >> 公告
关于犯罪嫌疑人李琳涉嫌诈骗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608

 犯罪嫌疑人李琳涉嫌诈骗罪一案已由广东省兴宁市公安局于近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因本案被害人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现向被害人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详见《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本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依法享有向本院表述自己意见的权利。

 联系电话:0753-3682816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