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落细,现将兴宁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5年,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86件,其中院领导记录报告20件,占比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