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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8-2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613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412日在兴宁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宙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在兴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高质量发展,坚持政治引领、质效优先、创新突破,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231件,同比增长48.67%,办案整体质效居梅州第二。获评省检察院2023年度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进基层单位。

一、坚持同心同向,扛牢服务大局之责

始终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找准检察坐标定位,以有力履职促进高质量发展。

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着眼于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兴宁建设,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65人、提起公诉557人,同比分别增长19.91%、46.58%。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9人。坚持该严则严,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30人。落实当宽则宽,社会危险性较小、初犯偶犯等不批准逮捕241人、不起诉105人,同比分别增长24.23%、10.5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5%,一审服判率97.12%,最大限度减少对抗、促进和谐。深化诉源治理,做好案件“后半篇文章”,运用“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模式教育惩戒21人,结合办案提出涉校园安全、网络空间安全、医疗机构执业规范等社会治理检察建议4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靶向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条措施”,建立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措施,为企业“发展要素”注入“法治元素”。起诉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1人,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工业园检察服务点职能,及时有效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法律咨询30次,参与涉企矛盾纠纷调解9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8件。联合开展送法进企暨法治体检活动4次,针对劳动用工环节易发问题等向86家企业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助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办理的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入编最高检典型案例。 

突出重点护航乡村振兴。主动融入“百千万工程”,出台实施护航乡村振兴方案。聚焦产业兴旺,设立“兴宁茶油”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联系点,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协调防范偷盗油茶果问题,制发油茶种植、加工环节法律风险提示函42份。聚焦生态宜居,磋商推进森林违法图斑整治,获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9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1件,推动加强363棵古树名木保护,督促修复林地150余亩、违法行为人赔偿生态环境损失36.5万元。聚焦乡风文明,借助481个乡村“大喇叭”循环播放防诈骗、防溺水、防偷盗油茶果等普法音频。强化派驻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筹措资金6万元支持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改善人居环境。

二、坚持用心用情,贡献司法为民之力

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民有所呼所盼,检有所应所为,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可持续。

竭力守护千家万户美好生活。持情同此心、如我在诉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追赃挽损139万余元。强化全链条打击,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72人,守护“钱袋子”安全。起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7人,对一涉医刑事案件提起追索三倍惩罚性赔偿金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守护消费安全。以诉前磋商督促属地政府积极履职,11家农村集中式供水企业完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手续及相应设施设备,守护饮用水安全。依托诉前检察建议推动491个社区(村)全面排查整改信息泄露安全隐患,通过诉前和解方式挽回公益赔偿金3万余元,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推进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依法为弱势群体“撑腰”,支持提起民事诉讼4件,保障九旬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追索赔偿金3.4万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困难群体发放司法救助金38.8万元,同比上升29.3%。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合法诉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坚持带案下访、院领导接访和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把群众来信当家信,把群众的事当家事,受理的276件群众信访,100%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实体答复”。常态化开展检察听证,是非曲直大家评、“法结”“心结”一起解,听证99件,是2022年的7倍,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8%。两村民因十二年土地纠纷引发刑事案件,检察官上门听证,运用“六尺巷调解法”促现场定界、握手言和的经验做法被国家级媒体头版刊发推广。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积极推进检察官入驻综治中心工作,实现20个镇街全覆盖,加强线索互通、诉前联调,共同推动29起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全力呵护未成年人更好成长。把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作为民心工程和社会治理大事来抓,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54人。推动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制度,引导全市50个小学教学点学生提高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营造平安清朗校园环境。对“问题少年”宽容不纵容,批准逮捕32人、起诉45人,不批准逮捕48人、附条件不起诉22人、不起诉34人,帮助34人回归学校或顺利就业。加强监护缺失监督,为94个涉案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38份,“童心·齐昌”家庭教育大讲堂三场宣讲直播观看超11万人、点赞数达55万余次。加强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聘任60名护童观察员,网格化帮扶35人。注重未成年人保护溯源治理,督促职能部门开展违法使用管制刀具、文身等问题整治,督促控辍保学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刊发推广。

三、坚持做优做强,彰显法治担当之为

充分发挥融入式监督的优势,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助力法治兴宁建设。

刑事检察求极致。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前介入34件,发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254份,开展自行补充侦查11件。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撤案3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5件;追捕追诉51人,同比上升60.8%。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获采纳。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纠正混管混押、超期羁押、违规交付执行等38件,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10人,提出财产刑执行纠正意见49件。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监检衔接有力,共同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职务犯罪4人。

民事行政检察务实效。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裁判权威并重,受理审查案件84件,办结72件,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份,采纳率100%;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16件,同步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深化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建议纠正并改判10件,涉及金额54.5万元。开展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以点带面推动232起因政策变动未执结的社会抚养费案件结案,及时避免当事人权益受损。强化行刑反向衔接,提出检察意见3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被不起诉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公益诉讼检察谋共赢。持续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聘任23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以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立案办理9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8份、磋商函70份,提起诉讼4件,办案质效稳居梅州各基层院前列。综合运用“磋商+调研报告+立案”方式,督促职能部门持续加大宁江水口水洋国考断面水质污染整治力度,发出环境违法限期改正通知书25份,行政处罚11家、处罚金额54.6万元,对9家牛蛙养殖场进行清退,责令86家畜禽养殖户限期整改,推动水质考核关键指标持续达标,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坚持从严从紧,夯实检察铁军之基

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严管厚爱、激励约束有机结合,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检察队伍。

持续学思想强党性。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落实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20次,市委领导2次作出肯定批示。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院领导带头学习、研讨60场,领衔调研课题9项,推进24项民生实事落实,建章立制6项,带动全体干警在增强政治历练、思想淬炼中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机关党委获评“竞标争先·培树示范”基层党组织党建示范点,一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

持续强素能砺精兵。完善跟班学习锻炼、轮岗交流、“双导师”培养机制,组建“1+1+N”办案团队,健全“检察教官+实战训练+双向互动”模式,让榜样引领政治强、业务精,助力青年干警加速成长成才。加强“线上+线下”分层分类培训,开展法律文书评比、业务竞赛、兴检沙龙等活动,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6个集体和7名个人获梅州市以上荣誉,15名干警入选“青蓝计划”人才库,2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业务尖子,1名干警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人才培养工作经验获省检察院推广。

持续严作风优管理落实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完善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检承诺书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突出严基调、传递严导向。深入开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暨“竞标争先,勇当平安卫士”主题实践活动,主动接受、坚决配合梅州市委巡察工作,抓实兴宁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问题整改,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检务督察、谈心谈话完善司法办案内部监督,促进纪律作风优化。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干警主动记录报告有关事项95件。修订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和提拔、晋升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检察业务质效管理办法,激励干事创业、争先创优,司法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一年来,我们自觉接受履职监督制约,检察工作更加透明、司法公信进一步提升。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精心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走访人大代表270人次,邀请代表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检察开放日、视察调研等检务活动660余人次,借助代表委员智慧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公开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712条,把评判的“表决器”交到人民群众手中。主动与媒体互动,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回应社会关切,“两微一端”推送检察原创作品820余条。

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每一点进步、每一份成绩,都得益于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都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在座各位代表、委员长期以来对检察工作倾心关爱、建言献策,是我们一路走来和继续前行的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一是“跳出检察看检察”的服务保障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检察产品供给与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三是法律监督工作仍需固强补弱;四是人才建设、品牌培育仍需常抓不懈。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梅州市委八届八次全会、兴宁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锚定“接续奋进创一流”目标,巩固提高、务实重干,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兴宁全力当好梅州“百千万工程”主力军、奋力在高质量发展中争先进位提供更坚实法治保障。

一、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坚持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服务到哪里。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化检察服务园区工作机制,依法维护经济秩序,用足用好“法治体检+法律风险提示函”,加强知识产权、环境资源、文物和文化遗产等领域司法保护,为全面推进“百千万工程”、加快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注入更强法治力量。

二、坚定不移为人民司法。坚持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全力维护安全稳定,深入推进轻罪治理和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惩防并举促进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建设,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兴宁、法治兴宁建设。积极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为民实事,不断提升服务保障民生水平。

三、坚定不移为法治担当。持续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以推进法律监督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为重点,与时俱进完善监督办案方式,切实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加快打造数字检察,深化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建立府检联动机制,推动检察建议办复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评体系,提升法律监督效能。

四、坚定不移锻造过硬队伍。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大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专业能力建设、职业保障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持续锻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坚实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