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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检察院2025年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03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89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4月2日在兴宁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彭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兴宁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接续奋进创一流”目标,巩固提高、务实重干,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办理各类案件1474件,同比上升16.2%,整体办案质效居梅州市各基层院前列。

一、坚持重心不变,能动服务促发展

始终把为大局服务作为重中之重,同向而行、惩防并重护航发展,以履职成效彰显忠诚本色。

持续加力维护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8人、提起公诉666人,同比分别上升23.8%、19.6%。坚持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促进犯罪治理更加有效。从严惩治严重暴力、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毒品犯罪,起诉233人。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发挥“宽”的教育感化作用,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不批捕139人、不起诉103人,82.4%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真诚悔过,一审服判率92.3%。树牢底线思维,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做细排查预警,强化源头防控。坚持标本兼治,结合履职办案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0份,推动社会秩序持续向好,醉驾犯罪同比下降26.2%。

持续加力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所盼,进一步加强依法平等保护。聚力维护公平市场环境,起诉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9人,同比上升45%。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履职保护,设立2个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联系点,建立地理标志、“名特优新”农产品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引导涉案油茶种植户申请低改奖补,6家油茶、茶叶企业获准使用专用标志、扩大品牌效应。工业园检察服务点坚持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精准对接法治需求,联合送法进企4场次,提供法律咨询14件,及时调解涉企矛盾纠纷11件,聚焦企业生产经营易发多发风险点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95份,支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促进安全生产、规范经营。

持续加力护航“百千万工程”。守护生态宜居,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3人,同比上升126.3%,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件,因地制宜推动修复林地177亩,追索生态损害惩罚性赔偿金33万余元。在叶塘镇彭陂村设立公益诉讼异地复绿暨法治宣传基地,凝聚生态保护共识,破解生态修复难题,补植7亩防护绿地。持续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用好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向因案致困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8.6万元,争取上级院支持、联合救助5人,移送社会救助线索4件,实现对救助对象的全方位、多元化救助。

二、坚持初心不改,为民司法办实事

始终坚守为民初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做实做细检察为民,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让群众急难愁盼更有着落。“如我在诉”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追赃挽损225万余元,同比上升62%。暖心守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支持起诉+促成和解”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未成年被害人追索人身损害赔偿近130万元;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督促属地政府完善设施96处,以“有爱”助“无碍”。“磋商+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投入近35万元清理水面漂浮物,加快渡田河水域综合治理,守护水质安全。“线上+线下”同步发力,推动职能部门联合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平台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运营模式,47家入网餐饮服务者、132家实体商户整改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检护民生”经验做法获省检察院刊发。

让矛盾纠纷化解更有实效。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检察官入驻镇街综治中心全覆盖,联合化解矛盾纠纷48件,推动一冷冻9年遗体入土为安。综合运用监督纠正、释法说理等方式,化解民事、行政争议2件。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常态化开展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受理群众信访391件,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建立控告申诉案件反向审视工作机制,促推办案质效提升,预防、减少涉检信访隐患。坚持“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结合“民转刑”案件多发实际,创新开展融合客家传统文化元素的检察听证,推动矛盾化解在“村前屋后”、终结在诉前,听证100件,息诉率达97.5%,“围屋听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做法被国家级媒体头版刊发、获梅州市检察院推广。

让孩子健康成长更有保障。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扎实开展预防和治理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71人,同比上升18.3%;起诉涉罪未成年人83人,附条件不起诉32人,精准帮教助返学、就业64人;与教育、公安、司法等10家单位推进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联合矫治1900人,重新犯罪率下降近20个百分点。联合妇联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对144个涉案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91份,两期家庭教育大讲堂引导6万余名学生、家长拉近亲子关系。与教育、公安、民政等13家单位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设立关爱驿站、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站,聘任60名护童观察员,一体推进法治教育、犯罪预防、救助关爱,对52人开展临界帮教、网格化结对帮扶,开展37场法治宣讲,守护每一个孩子“向阳而生”。做实以“我管”促“都管”,督促开展网络安全保护、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等专项治理7项。

三、坚持力度不减,深耕主业提质效

始终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捍卫执法司法公正有力有为,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见。

推进改革创新。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规范化、实质化运行,完善会商研讨、跟踪监督等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1件,同比上升20.6%,协同推动最大限度查明案件事实、不枉不纵,提捕率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探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强化与公安、法院的协调、联动,全年案件审结率达97.5%,用15%的刑事检察办案力量办理47%的刑事案件,速裁和简易程序适用率达86.9%,简案组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缩短至9.3天,公平正义提速实现。推动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平安兴宁建设考评体系,提升监督刚性,对3家未按要求落实检察建议的单位提出考评意见获采纳。深化“个案办理+类案监督+诉源治理”检察实践,推动兴宁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强化数字赋能。组建数字检察工作专班,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原则,研发复用法律监督模型15个,赋能法律监督提速增效,发现监督线索1575条,核实后成案24件,移送线索3条,2个自主研发模型获梅州市检察院推广复用。为竭力保障劳有所得,研发“企业恶意注销”类案监督模型,发现6家企业涉及劳务报酬纠纷10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撤销案涉工商登记行为和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等方式,追回欠薪近9万元,同时与法院、公安、司法等6家单位建立防止经营主体恶意注销协作机制。为预防、减少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积极复用“机动车维修废机油整治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发现106条监督线索,依法向职能部门制发磋商函,督促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核查和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推动完成备案34家。

做优“四大检察”。刑事检察更为有力。监督立案、撤案23件,纠正漏捕漏诉44人,纠正侦查、审判活动违法22件。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查,起诉职务犯罪6人。监督交付执行17人、混管混押7人,纠正脱管漏管19人,纠正财产刑执行延迟移送50件。民事行政检察更显精准。受理各类监督案件188件,同比上升123.8%;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获采纳并改判1件,对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和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件,对24件不支持监督申请案强化释法说理、维护司法权威。纠正上诉案件移送超期14件,推动当事人诉讼权益及时实现。做实“检司联动”,联合评查行政执法案件38件。规范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向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74件,避免“不刑不罚”。公益诉讼检察更有质效。加大生态环保、食药安全等领域保护力度,立案60件,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以解决,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四、坚持步履不停,锻造队伍强支撑

一体推进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担当作为,“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蔚然成风。

凝心铸魂固根本。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态推进上下一体学理论、悟思想、强实践,“两个确立”的政治共识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更加坚决有力。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3次。积极配合做好省委专项巡视工作,不折不扣抓实梅州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章立制15项,推动长效常治。持续探索党建业务融合路径,《“三种思维”念好“融合经”全力打造新时代检察党建兴宁模式》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大精品事例。坚持联席会议制度,落实重大敏感案事件办理、舆情、信访“三同步”管理机制,持续加强涉检舆情防控、检察宣传工作,管好意识形态主阵地。

严管厚爱强素能。完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责任落实情况纳入述职述廉和绩效考评体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永远吹冲锋号”。持续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落实,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做实办案流程监控、业务数据监管、案件质量评查、岗位风险防控等,织密廉洁防护网,干警主动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01件。持续落实“青蓝计划”,加强“1+1+N”办案团队建设,推进轮岗交流、“承压式”锻炼,用活培训竞赛、兴检沙龙、检察官故事汇等载体,用好晋升考核正负面清单,推动全面提升能力素质、青年干警加速成长成才,8人入选省市级人才库,12个集体和个人获梅州市以上荣誉。

接受监督提公信。始终牢记“为人民履职,受人民监督”,自觉把接受监督做实,把履职制约做优,把阳光检务做好,全面提升检察履职水平和司法公信力。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视察反馈意见,持续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扎实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集中走访代表249人,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听证、监督办案等300余人次,让社会各界“进检察门、听检察事”成为常态。持续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接待律师329人次,安排阅卷202人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公开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661条,检察新媒体推送原创作品900余条,普法作品《守护身边的他和她》在省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评选活动中获铜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效获国家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30次,“围屋听证”、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获省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14件案件获评省、梅州市典型案例,5篇论文在梅州市相关评选活动中获奖,入选省级检察理论研究课题1项。我们深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政协、监委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关键一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加有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在务实笃行中纵深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检察实践,为兴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