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深入开展打击与预防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扶贫领域犯罪专项工作会议
3月28日,我院召开深入开展打击与预防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扶贫领域犯罪专项工作会议。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炎华强调,要坚决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的“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建立健全生态保护、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扶贫资金阳光化管理,形成协作机制,织就严密的“防护网”,共同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和“蓝天碧水”,助推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地生根。兴宁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扶贫局等15个单位和全市20个镇街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参加会议。我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炎飞主持会议。
会上,我院张炎华检察长强调,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扶贫开发非常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对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扶贫开发等工作,相继作出重要指示。高检院也对惩防上述领域的犯罪工作作出了部署。张炎华指出,我市地处粤东山区,山多林广,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未来发展的最大优势,也事关我们的子孙后代,但近年来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犯罪屡屡发生,严重破坏了我市良好的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药品安全更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同时,由于我们山区经济欠发达、农民占主体,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推行了一系列的惠农惠民政策,但扶贫资金成为了一些不法分子眼中的“香饽饽”,导致国家惠农政策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引起了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张炎华强调,我院牵头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主要目的就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最高检的要求和部署,动员各职能部门,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整合执法资源,共同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扶贫领域犯罪专项工作,形成打击合力,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和“蓝天碧水”,促进精准扶贫政策真正惠及贫困群众,更好的服务振兴发展,保障民生民利,维护社会稳定。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在第一阶段召开的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扶贫领域犯罪专项工作联席会议上,我院和市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扶贫开发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加强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扶贫领域等犯罪过程中的资源共享、信息沟通、联络协作等问题进行了座谈,达成了共识,建立了《关于在深入开展打击与预防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扶贫领域犯罪专项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机制》。各单位负责人表示,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密切配合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扶贫领域犯罪活动。我院张炎华检察长就如何贯彻落实好这一机制提出意见。一要高度重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改革发展的新期待、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二要切实履行好职能,精心组织开展好专项工作,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更加有力、更加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三要积极主动加强相互沟通和联系,分工配合、通力协作、相互支持,使本次联席会议所形成的机制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以利于常态化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扶贫领域的犯罪工作。
在第二阶段召开的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扶贫领域犯罪专项预防工作会议上,市法院、公安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扶贫局等单位负责人分别就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损害农民切身利益等刑事犯罪和自身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作了发言。我院李炎飞副检察作了题为“廉洁履职,依法行政”的职务犯罪预防法制辅导发言,结合我院近年查办的涉农职务犯罪情况、典型案例和当前形势,提出了预防职务犯罪的建议。张炎华检察长还代表我院与有关单位负责人签订了《职务犯罪预防廉政承诺书》。随后,张炎华检察长就深入开展打击与预防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扶贫领域犯罪专项工作作了发言,提出具体建议: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以“十三五”时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围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态保护、食品安全治理、扶贫开发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二要强化措施,精准打击。要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作用,形成合力,更加有力、更加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检察机关要严查发生在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和扶贫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三要健全机制,增强实效。要完善精准打击犯罪的常态化联系配合工作机制,健全信息交流通报机制、法律双向咨询机制、案件通报机制、定期和日常联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要标本兼治,强化预防。要强化预警机制,加强对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安全、扶贫领域犯罪案件的调查研究,共同施策,从源头上预防此类违法犯罪的发生,积极发挥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职能,突出重点,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强化警示教育,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规范的执法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