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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17-11-20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55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公益诉讼工作,11月17日,我院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我院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公益诉讼办案工作组成员和侦监、公诉、控申部门负责人及内勤参加了会议,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梅辉主持会议。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培军作了讲话。

  会上,民行科负责同志介绍了我院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情况,宣读了《关于建立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内部协调机制的意见》。与会人员就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作了交流发言,对我院下一步更好的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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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梅辉副检察长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深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强公益诉讼理论和法律规定的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练好“内功”,推动本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公益诉讼工作社会知晓度,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拓宽公益诉讼案源;四是加强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创新工作思路,化被动为主动,行使好公益诉讼这项职能;五是加强民行队伍建设,培养办案业务骨干。

  李培军代检察长结合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及我院公益诉讼工作的实际,对我院接下来更好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对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认清当前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主动作为,用好公益诉讼这把“利剑”。二是要团结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公益诉讼线索等要及时向民行部门汇总;民行部门要提高工作主动性,迅速跟进、积极调查,形成全院公益诉讼合力;要创新公益诉讼工作方式方法,多总结原因、总结经验,为接下来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民行部门要坚持“三个并重”。坚持传统工作与新增工作并重,在做好原来业务工作的基础上,着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破解公益诉讼案源少和办案人才短缺这两个难题;坚持内部联动与外部支持并重,加强与本院各职能部门的沟通配合,争取各级党委、人大、行政执法机关等的支持;坚持依法办案与廉洁自律并重,做到廉洁依法办案,树立法律权威。四是要做到“三个结合”,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后工作相结合,坚持监督与执法工作相结合,为推动兴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