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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发布时间:2018-02-0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87

 

 2017年10月,我院在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评选中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继续保留“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这是我院继2011年评为、2014续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后,第3次获此殊荣。2018年2月6日,广东省检察院控告处卢小珏副处长、梅州市检察院控申科游思萍科长等领导一行莅临我院,代表最高检颁发“文明接待室”牌匾和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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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我院高度重视控申举报接待工作,充分发挥“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示范作用,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高标准建设和完善控申接访室、远程视频接访室、律师服务室等设施,全面提升接待窗口软硬环境,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具有亲和力的接访环境。创新检察长接待日、派驻检察室院领导接访等制度,打造“下沉式”接访工作平台,2014年以来,开展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96件133人,有效解决了一批信访案件;完善带案下访巡访制度,提供便民 “移动接访”服务工作平台,带案下访21件,对维护社会稳定起了重要作用。在接待群众来访中,始终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处理有回声”,坚持“一张笑脸、一声问候、一杯热茶、一份真诚、一定答复”,诚恳打消来访者的顾虑,杜绝怠慢敷衍群众行为,实现零距离用心用情真诚沟通。以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年”活动为抓手,2014年以来,我院共对25件刑事案件的特困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民事申诉人提供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额15.7万元,彰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取得了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和基层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工作,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在群众的新期待里彰显检察担当,提高了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