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两法衔接”工作,切实发挥平台工作的实际效能,作为“两法衔接”工作的牵头单位,5月24日,我院组织举办兴宁市“两法衔接”工作联络员培训会,我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34个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了培训。
在培训会上,我院侦监科科长黄力东检察官首先通报了我市“两法衔接”平台案件信息录入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两法衔接”工作督查的情况,指出我市个别行政执法部门未建立行政执法档案、部分成员单位存在不及时录入、重复错误录入、移送公安案件未及时向检察机关备案等问题。对今后的“两法衔接”信息录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好“两法衔接”工作、利用好信息共享平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全面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为畅通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信息共享最高效的渠道,作为案件移送和信息沟通共享机制的重要方式。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选配业务能力强、素质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平台录入工作,并落实责任,规范信息录入,严格执行备案制度。三是加强工作联系沟通。各成员单位在执法过程中遇到案件法律适用等专业性问题时应做到信息互通,加强沟通与联系,及时解决“两法衔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我院“两法衔接”工作联络员李宇婷就有关“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案件录入内容、录入时限及如何解决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等,以PPT形式一一向参会人员进行讲解,还就案件删除、回退、案件备案等常见问题进行解答。
通过此次培训,参会人员表示对“两法衔接”平台录入内容及时限要求更加明确,对“两法衔接”工作程序更加熟悉,为我市“两法衔接”工作提供了规范性引导,确保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案件及时、准确、全面录入,提高工作实效。